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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

如何区分信用评级与信用评分


目前,业界对征信产品无统一定义,从广义上普遍认为信用评级与信用评分均属于征信业务,而从狭义上认为二者又有所区别。具体有何区别,分析如下: 


 

一、 概念、定义 


 

(一) 信用评级定义 


 

1. 信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对影响经济主体或者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就其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预先定义的信用等级符号进行表示。 


 

2. 信用评级业务,是指为开展信用评级而进行的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结果发布等活动。 


 

3. 评级对象,是指受评经济主体或者受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贷款,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结构化融资产品,其他债务类融资产品。 


 

4. 信用评级的应用 


 

信用评级产品的应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最主要的应用领域是资本市场,此外在银行信贷、政府监管、企业经营合作中也有较为广泛的应用。 


 

(二) 信用评分定义 


 

1. 定义:信用评分是信息所有者根据其掌握的大量的关于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运用统计和其他方法,建立信用评分模型,对信息主体的未来表现进行预测,并用分数形式表现出来的活动。常见的评分有芝麻信用分、FICO评分等。 


 

2. 信用评分分类 


 

可分为如下类别: 

(1) 按照评分的数据来源,分为定制评分和通用评分。 

(2) 按照信用评分的目的,分为申请评分和行为评分。 

(3) 按照评分使用所针对的目标群体,即信息主体,可分为个人信用评分和中小企业信用评分。 


 

3. 信用评分的应用 


 

信用评分应用比较广泛,其中,在信贷领域主要是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评估,从而辅助授信机构作出授信决策,或对已有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和预期利润进行预测、以便做好风险防范和客户管理。 


 

(三) 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定义 


 

1. 征信机构定义,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分为个人征信机构和企业征信机构。征信机构可从事信用评分业务。 


 

2. 信用评级机构定义,是指依法设立,主要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 信用评级与信用评分两者相似点 


 

信用评级与信用评分在业务开展的目的或产品的性质上则更相似,都采用一定的符号或者分数来对信息主体未来的违约风险或信用表现进行预测。两者均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 


 

同时,在监管方面均采用备案制。 


 

三、 信用评级与信用评分的区别 


 

(一)经营主体的区别 


 

1.信用评级业务由信用评级机构经营。 


 

2.信用评分业务由征信机构经营。 


 

(二)主管机构区别 


 

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要求,信用评分及信用评级监管机构及分工如下: 


 

1.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 


 

3. 信用评级业监管主体包括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是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信用评级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为信用评级业务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信用评级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4. 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起草信用评级相关法律法规草案; 

(二)拟定信用评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三)制定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原则和基本规范; 

(四)研究制定信用评级业对外开放政策; 

(五)促进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 


 

5. 信用评级业务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职责,对信用评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业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规则。 


 

6. 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建立部际协调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加强监管工作。 


 

基于以上监管分工要求,监管分管如下: 


 

1. 信用评分业务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2. 信用评级中的信贷市场评级业务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业务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3. 企业债券评级业务属于发改委管理; 


 

4. 公司债券评级业务属于证监会管理。 


 

(三)监管核心要求的区别 


 

1. 针对信用评级的监管,强调信息的公开透明。 


 

2. 针对信用评分监管,强调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四)数据来源区别 


 

1. 信用评级的数据来源,主要由信息主体提供,及通过公开渠道进行收集及实地调研。 


 

2. 信用评分的数据来源,主要来源于征信机构已积累数据及采集公开渠道信息等。 


 

(五)数据处理区别 


 

1. 信用评分数据处理:运用模型进行自动化处理和计算。 


 

2. 信用评级数据处理:综合运用定性、定量、静态、动态多种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价。 


 

(六)提供产品或服务区别 


 

1. 信用评分:提供评分分数,或把分数嵌入征信报告中。 


 

2. 信用评级:提供信用评级等级和评级报告,含评级展望。评级展望是评级机构对评级对象未来信用状况走向的预判,一般可分为正面、负面、稳定、待定。 


 

(七)主要作用区别 


 

1. 信用评级:主要应用于资本市场,用于衡量发债主体和债项的违约风险;其次,在信贷市场上,能帮助商业银行判断客户风险,应用风险控制,降低商业信贷风险;第三、可以用于政府监管,通过信用评级报告有助于监管者较全面了解监管对象,助其加强分类管理和指导,如对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实施信用评级等工作。 


 

2. 信用评分:主要用于信贷市场,用于衡量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降低信贷风险。 


 

(八)服务对象区别 


 

1. 信用评级对象:信用评级的对象更为广泛,除了一般借款企业外,还包括金融机构、主权国家等。主要供投资者使用,应用于资本市场;也可以用于信贷市场或供监管部门使用。但不包括个人。 


 

2. 信用评分对象:信用评分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主要供市场主体及第三方使用,如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等,且主要用于信贷市场。